100赞奖50元,1万赞奖1000元!怀化重奖旅游新媒体作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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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拓宽(tuòkuān)怀化文旅宣传渠道,讲好怀化文旅故事,引导(yǐndǎo)和(hé)激励社会(shèhuì)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怀化文旅宣传推广,提升“福地(fúdì)怀化”城市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,助力办好第五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,本着尊重劳动成果、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,特制定本办法,对宣传怀化文旅的新媒体优质内容予以奖励。内容如下:
怀化市文化(wénhuà)旅游广电体育局
2025年第五届湖南(húnán)旅游发展大会
新(xīn)媒体宣传奖励办法(试行)
2025年3月1日(rì)-2025年12月31日,在抖音(dǒuyīn)、微信视频号、快手、微信公众号、微博、小红书、B站新(xīn)媒体平台发布原创视频及图文宣传怀化文旅的自媒体账号。
怀化景区景点、古村古镇、酒店民宿、文创产品(chǎnpǐn)、红色文化、文物古建、非遗民俗、文化艺术、特色美食、土特产品、旅游攻略、旅游线路等与(yǔ)怀化文旅宣传相关的视频和图文(túwén)等原创内容。
作品中须有对怀化(huáihuà)文旅资源或(huò)产品进行说明的文字简介或配音说明,留言、讨论区内的无效。传播内容应体现正确价值导向,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大众审美(shěnměi),展现(zhǎnxiàn)怀化文旅特色,有利于后期修改、剪辑后再次传播使用。
在(zài)各平台(píngtái)发布作品的发布文案(作品描述)中,需含有“福地怀化”或(huò)“怀化文旅”或怀化市境内地名以及内容名称等文字,且正面、积极、有利于提升怀化文旅知名度和美誉度;
在抖音(dǒuyīn)、微信视频号、快手、微博(wēibó)、小红书、B站平台发布作品,需带上(dàishàng)话题“#第五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 #福地怀化懂你如家 #福地怀化如诗如画 ”;
在抖音、微信视频号、小红书平台发布作品,需@怀化文旅;在抖音平台发布作品,可申请与怀化文旅账号(zhànghào)共创(gòngchuàng)。
1.短视频类自媒体账号(zhànghào)
在抖音、微信视频号、快手、B站(zhàn)平台发布的单条短视频,按点赞量兑换奖励(jiǎnglì)金额。(微信视频号点赞量以爱心标识♥计数)
2.小红书、微博自媒体(méitǐ)账号
在小红书、微博平台发布的单条短(duǎn)视频、单篇文章或攻略(gōnglüè),按点赞量兑换奖励金额。
3.微信(wēixìn)公众号自媒体账号
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的单篇文章或攻略,按点赞量兑换(duìhuàn)奖励金额(jīné)。(点赞量以大拇指标识计数)
4.同一作品(zuòpǐn)在(zài)多个平台发布,不重复奖励(jiǎnglì),按照就高原则奖励。如果同一作品由多人创作,只奖励第一申报人,第一申报人领取(lǐngqǔ)奖金后,自行在全部创作者中进行分配,否则导致的法律后果由第一申报人承担。内容相似度在60%以上的,视为同一作品。
5.设爆款作品奖。按照作品传播指数(shù)与账号粉丝数的相对(duì)权重(quánzhòng),定期公布网络爆款作品,引导广大网络IP强化“用作品说话、由网民评价”的创作导向(dǎoxiàng)。对作品的内容及互动数据进行(jìnxíng)专业审核,如数据真实且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力,给予10000元奖励,每月评选1个爆款作品。如未能评选出爆款作品,该奖项视情(shìqíng)可空缺。(爆款作品无需单独申报)
6.从获奖者中(zhōng),根据创作形式、内容质量、传播指数、社会影响力等维度,综合评选出年度(niándù)“怀化文旅星推官”,并颁发工作证书(一年期),并给予(jǐyǔ)扶持政策(怀化市内A级旅游景区景点凭“怀化文旅星推官”工作证免票进入(jìnrù),受邀参加市县文旅广体部门主办(zhǔbàn)的文旅广体主题活动报销交通、食宿费用,并给予适当的合作补贴)。
必须严格依据本办法进行申报(shēnbào),符合奖励对象、作品内容及(jí)发布要求、奖励标准、奖励申报等要求,否则不予受理。
(一(yī))申报方式及时间
奖励采用申报(shēnbào)制(zhì),当作品符合上述奖励条件时,由作者(zuòzhě)将申报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申报。报送至邮箱hjhxhw2023@163.com
每季度申报(shēnbào)一次,2025年(nián)3月1日-6月30日发布(fābù)的作品,申报时间为(wèi)7月1日-5日;7月1日-9月30日发布的作品,申报时间为10月1日-5日;10月1日-12月31日发布的作品,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1日-5日。申报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的时间为准。未(wèi)在申报时间期限内申报的邮件不予受理。
1.申报时需提供作品(zuòpǐn)相关素材。
图片:高清无水印(shuǐyìn),大小不小于5M。视频:已(yǐ)发布作品(zuòpǐn)及作品原始视频,原始视频要求视频尺寸分辨率横屏为1920×1080以上,竖屏(shùpíng)为540×960以上,画质清晰,无水印、LOGO、字幕。
2.申报(shēnbào)时需提供(tígōng)个人账号相关信息及作品原创承诺书(填写附件1、附件2)。以上申报材料未提交完整者视为申报无效。
申报结束后,由怀化市广播电视台负责收集整理,由市文旅广体局(lǚguǎngtǐjú)、市财政局、市委网信(wǎngxìn)办相关工作人员联合组成评审小组,根据文旅关联度、作品质量(zhìliàng)、再次利用等综合因素对申报作品进行联审,审核通过后,评审结果在(zài)市文旅广体局官网公示(gōngshì)5天,公示结果无异议的,市文旅广体局按程序兑现奖励,并推广发布。
1.全年设立奖励资金总额30万元(wànyuán),具体分配如下表:
2.季度奖金总额用完为止(wéizhǐ)。如在执行季度奖励过程中,某一类别(lèibié)奖金有剩余,则用于季度奖金总额不足的类别。短视频类作品奖励超过季度总额时,优先奖励抖音和怀化(huáihuà)文旅(wénlǚ)共创成功的作品。如申报作品数量累计超出奖励总额,则所有作品按点赞量排序,依次(yīcì)兑现奖励,分完为止。
3.个人季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万元(不含爆款(bàokuǎn)作品奖)。
1.自媒体创作者应(yīng)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(zhèngzhì)方向、舆论导向、价值取向,及时传播真实客观、观点鲜明的信息内容,拍摄内容真实,不过分(fēn)夸大虚构。
2.申报图文及视频作品的版权属于作者本人(rén),作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(wú)争议的著作权。同时应保证(bǎozhèng)相关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(děng)任何权利。所有发布内容不得存在任何侵权行为,如因此产生的侵权或其他纠纷,创作者自行解决并(bìng)承担全部责任。
3.怀化市文化(wénhuà)旅游广电体育局有权根据工作(gōngzuò)需要(xūyào)对参评作品进行展示或作必要编辑和后期处理,用于怀化文化旅游体育及相关非商业活动宣传(xuānchuán)推广,用于出版画册、邮折、明信片、办展及相关宣传,并不再支付稿酬。
4.一旦发现有不当言论的错误内容(nèiróng),及时删除或对(duì)相关内容作出修正,对因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创作者自行承担。
5.对违反财经纪律、弄虚作假、虚报冒领的单位和(hé)个人,依据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(chǔfá)处分条例》(国务院第(dì)427号令) 等相关法规,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罚;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1.单独(dāndú)合作项目不列入本办法奖励范围。
2.所有奖励金额均为(wèi)税前金额。
3.本活动由怀化市文化(wénhuà)旅游广电体育局负责解释。
4.凡参与申报,视为同意(tóngyì)和遵守以上各项规则。
5.本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(rìqǐ)执行(zhíxíng),截至2025年12月31日。
怀化市文化旅游(lǚyóu)广电体育局
2025年(nián)5月27日
扫描(sǎomiáo)二维码,获取附件1、附件2:
1.2025年(nián)第五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新媒体宣传奖励申报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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